人防门制作安装施工合同发包方:____ ____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 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 _ ;承包范围: 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门框在合同签订后 2 天进场安装)
(2)竣工日期:通过邯郸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根据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邯郸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邯郸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施工场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 3.1 乙方任命的驻施工场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
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