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仓储流程,做到业务系统化,明确化;提高仓管员工作技能,给予其工作指导;衔接公司各部门工作
0 应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料、加工半成品、成品等进出仓控制
0 定义 来料:所有供应商的来货,包括生产原材料,工程样板材料,辅助材料及工程配件等
1 仓库负责进出仓货物数量清点、标识检查、进出仓单据的开具、账务处理等;4
2 品质部负责进仓货物的检验、判定;外发加工件、出仓成品的检验;4
3 生产部负责生产的半成品(发外加工)、成品的交仓及领料出仓工作
1 来料收货:a)收货员根据采购提前提供的装箱单或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安排车辆停放在收货区域后,方可安排卸货,来货较多时,根据优先,紧急等情况安排收货
b)货物摆放原则为:上轻下重,每款单独摆放且尾数需要放在该款货物最上方
c)收货时发现来料数量与送货单不一致时,需与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修改送货单数量为实际数量(需送货人员亲自更改并签名)之后,方可签名确认,并写上收货日期
d) 当来货没有装箱单(或送货单)时需及时通知采购进行处理;来料外箱破损,淋湿,标示不清或溢短装等异常情况需拍照,由仓库文员邮件给采购跟进处理
e)货物抽点(以下为每款货物的箱数)比例如下:10 箱以下 全点10-50 箱 50%50 箱以上 30%以上各项抽点比例均需实行尾数箱全点方式,数量异常时通知采购确认处理后更改送货数量并将最终点收之后的送货单给到仓库文员办理《收料单》,由仓库文员通知 IQC 检验
f)产线生产或发料员发现来料混装,短装,溢装现象时,需通知收货员进行确认,收货员确认之后填写《供应商来料混装,短装报告》,须填写清楚采购订单号,料号,数量,着重描述混装,短装情况,必要时需提高照片证据,交部门主管审核后,由仓库文员邮件给采购进行处理,并及时安排补料及账务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