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烟 气 在 线 监 控 设 备 招 标 技 术 规 范 书二○一○年 目 录 一、 总则 二、 工程概况 三、 设计范围及法律规范 四、 技术要求 五、 技术资料交付 六、 工程工期、质量保证、检验、验收及运行考核 七、 包装、运输、验收、保管 八、 备件、专用工具、消耗材料和安装材料 九、 培训一、总则1。1 本技术法律规范书适用本法律规范书适用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矸石热电有限公司2×75T/h 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工程招标使用。本法律规范书提出了锅炉烟气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装卸及安装等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环保验收和最终交付使用等。1.2 投标方所提供的连续监测设备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通过国家环保部门认证、认可,允许生产的产品。并且有在济宁市内安装使用超过 5 家以上的业绩的,且通过济宁市环境保护局认可。1。3 本技术法律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明确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法律规范书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1.4 假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对本招标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招标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差异表中提出.1。5 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法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1.6 本技术法律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7 投标方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1.8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二、工程概述本工程招标的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数量为 1 套.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含烟气连续监测设备的制造、施工、设备安装、质量管理、环保验收及技术培训等,并对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的质量全权负责。标方的供货范围包括了为满足烟气连续监测所需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