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合作协议 甲方 : 地点 : 乙方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主旨就 培训(下称该类培训)事宜,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合作.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课酬及其它待遇。2、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等进行宣传,但不得有损于乙方形象与声誉。3、甲方承诺利用甲方的渠道与平台对乙方进行包装与推广,包括但不限网络、书籍出版、宣传材料等推广方式。4、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同意甲方是该类培训的排他合作伙伴 .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课酬及相关待遇. 3、如乙方不能根据甲方要求开课,应至少在甲方告知开课时间后的两天内或者开课时间的两个月前通知甲方.4、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第四条 教材相关1、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与教学有关的材料与资料。2、乙方需至少在课程开始前 1 周 向甲方提供课件的电子版。该课件限于乙方参加的培训课程的宣传、招生与培训中使用。3、当乙方使用甲方教材与资料时,乙方不得将其用于除甲方授权的服务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也不得将教材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本协议一俟终止或解除,乙方须将所有教材及其副本返还。4、乙方同意授权甲方在乙方授课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及线上同步直播。除此之外,对乙方的讲课录音、录像进行商业使用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应利益的分配达成一致。第五条 酬劳与费用1、课酬按如下方式支付:8000 元一天,如现场培训学员超过 20 人时 , 按 10000 元 / 一天 . 合作每满一年时 , 双方可就课酬标准的调整进行协商 . 2、交通补助及出差的相关费用1)北京市内交通及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将尽量提供便利。2)乙方需出差到外地的,甲方将安排机票,酒店及相应车辆接送(或乙方自行乘出租车);个人发生的相应费用(如出租车费)先由乙方垫付, 培训结束后甲方将报销所有实际发生费用.3)其它的费用报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3、税所标明的授课费为税后金额,甲方将法律规定进行缴税或扣税。第六条 保密资料1、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将会猎取甲方的“保密资料”。乙方理解此种保密资料对甲方的极端重要性,愿接受保密义务的约束。“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培训学员的联系方式、信息、需求等。2、乙方同意保守“保密资料"的秘密,并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资料”或将“保密资料"用于除本协议约定的与甲方合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