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气工程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及考核措施为认真贯彻贯彻 《中共中央有关加强和改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党组《有关深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及考核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政治辅导员(如下简称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主体中的重要骨干,是学生平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行者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必须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和增进辅导员不停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明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重视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辅导员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本院系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四条 提出学生工作的意见和提议;做好院系班主任的管理工作;指导本院系班主任抓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
1、对学生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明辨是非,坚持对的的政治方向
2、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实际,积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协助学生树立对的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多种错误思潮的侵蚀
3、指导班主任搞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
第五条 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1、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组织考核工作
2、协助做好本院系共青团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3、根据党委学工部(处)及校团委的规定,承担本院系党课、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思想品德课、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有关的调查研究
第六条 配合抓好本院系学风、校风建设,努力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
1、负责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