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近来 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 8.5 分,本章分值为 7.5 分,题型所有为客观题。本章考点较多,复习难度较大。近来 3 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单选题4 题 4 分4 题 4 分3 题 3 分多选题4 题 6 分3 题 4.5 分3 题 4.5 分合 计8 题 10 分7 题 8.5 分6 题 7.5 分教材的重要变化教材将本来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两章内容新设合并设置本章,同步新增了“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和“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教材的重要变化是:(1)删掉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的所有内容;(2)对“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教材的重要变化是:(1)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本章基本构造框架第一单元 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考点 1】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项目(P469)(多选题、多选题、单选题)1.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合用技术,可以改善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局限性的新设备、新材料的;(3)适应市场需求,可以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长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可以节省能源和原材料、综合运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5)可以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1)技术水平落后的;(2)不利于节省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4)属于国家逐渐开放的产业的。3.严禁类外商投资项目(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2)对环境导致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4.容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严禁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容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解释】(1)产品“所有直接出口”的容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2)产品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同意可以视为容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例题 1·多选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