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硕士指导教师考核措施 为加强硕士指导教师(如下简称硕士导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校硕士导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足发挥硕士导师在硕士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不停提高硕士培养的质量与水平,更好地增进我校学位与硕士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民族大学有关硕士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云南民族大学岗位人 员年履职考核措施》等规定,制定本措施。 一、 考查对象 全校在岗的硕士导师。当年新增补的导师不参与考核,但须参与上岗培训。 二 、考核内容 职业道德:按《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 教学工作:至少承担一门以上硕士课程,完毕与指导硕士有关的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原则上应有科研课题和经费,有高水平的学术成果,须达到如下必备条件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每年在全国关键期刊上刊登一篇以上与本学科有关的论文,或三年内在国家级刊物上刊登学术论文一篇(以学校科技处认定的为准); 2、三年内出版学术著作一部,若为合著本人执笔须 5 万字以上; 3、三年内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一项(立项时间须在考核期限内); 4、三年内获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奖一项。 三、考核措施及程序 1、硕士导师考核于每年末进行,年度考核在硕士部指导下由各学位点所在单位组织。 2、硕士部每三年组织一次硕士生导师全面考核。 3、因出国出差或因病未参与考核者,延期进行考核;无故拒绝参与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士导师资格。 四、 考核成果和处理措施 全面考核成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每年学位点将年度考核成果报硕士部立案。 由硕士部每三年组织一次硕士生导师全面考核,按在岗导师1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各学位点单位可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评比推荐师德崇高、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科研成果丰硕的导师报硕士部,由学校最终评审认定,统一表扬。 考核中出现如下状况之一,即为不合格: 1、违反师德规范,违反教学和考试纪律,受处分者; 2、未完毕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者; 3、不能正常履行硕士导师职责,不按培养方案培养硕士者; 4、所指导硕士的学位论文被上级有关部门抽查未获通过者。 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次年停止招生;持续三年年度考核和学校三年进行一次的全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所培养硕士调整给同专业其他硕士导师指导。被取消和自动放弃硕士导师资格者,须重新参与硕士导师的遴选。 五、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硕士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