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学期青云学校教师考核方案(讨论稿)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工资改革方案,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察对象 青云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及教辅人员
二.考核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考核成果公开制
实行学校考核与年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按原则执行,不打印象分
每学期在月检查的基础上实行期中、期末两次考核,每次考核分数不合计到下一次考核
三.考核内容 1
学校考核(50 分): 以分管校长和各职能处室为主,根据行政值日和教学抽查(10 分)、教学常规检查(20 分)、师德师风抽查(10 分)、年级中心工作抽查(5 分)、家长和学生的反馈(5 分)五个方面进行打分
年级组考核(50 分): 考核分为教学常规检查(5 分)、师德师风抽查(5 分)、完毕年级工作(10分)、教学成绩(30 分)四个方面
年级工作由年级组长根据教师完毕年级工作任务及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等状况打分,教学成绩以每期中、期末考试为根据
四.考核成果 学校考核和年级组考核之和为绩效分值,根据本年级组内分值按 2:4:3:1 的比例分为 A、B、C、D 四等,A 等奖金为 1400 元,B 等为 1250 元,C 等 1100元,D 等为 900 元,每年的 1 月、4 月、6 月、10 月在工资中发放
增设 E 等为一票否决,不发放考核奖
五.补充规定1
各项奖励分均是合计奖励分,扣分也是合计扣分,
为鼓励老师们争当班主任,考虑班主任工作的举足轻重,班主任老师一律不评D 等
考核成果每学期期中、期末在行政办公室内公布
本方案未尽事宜根据实际状况另行补充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附录一:青云学校教师考核操作措施一、学校考核部分以分管校长和各职能处室为主,根据行政值日和教学抽查(10 分)、教学常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