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制度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考核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重视实绩,鼓励先进,增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教师考核算施为契机,充足发挥考核的作用,鼓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积极地完毕各项工作任务目的,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迅速发展
二、实行对象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措施 教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与履职考核两部分,共设 100 分,其中师德占 20 分,教师专业发展占 20 分,履职占 60 分,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20 分):重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状况,师德考核由学校教务处、政教处考核
考核采用扣分和加分制
考核细则如下:1、扣分项目:(1)、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扣 5 分:① 不爱惜学生,挖苦、挖苦学生的;② 不准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 ③ 运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的; ④ 私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他商品的;⑤ 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及家长、同事、领导以及学校声誉的言论,并导致影响的;⑥ 无完整教学方案上课,不批改学生作业,不完毕教学任务的; ⑦ 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或请假不准时销假的
(2)、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扣 10 分:① 上班前饮酒和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的;②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③ 语言不文明、欺侮学生人格、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与活动权利的; ④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⑤ 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3)、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扣 20 分① 私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容许在校外兼课的; ② 参与多种有偿办班补课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