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方案为了深入推进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教研常规管理方案,实现学校教学工作持续、友好发展
根据教育局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行意见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就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考察对象:全校任课教师二、考核内容 职业道德 职业能力 工作体现 工作成效 附加指标 三、参与部门:教务处 政教处 党建办 行政办 年级组四、实行细则: (一)、职业道德(15 分)重要考核教师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的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心等内容
项目 1:师德体现(满分 5 分)本项通过 “学生问卷”、“教研组长考察”、“教务处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扣分项为:(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导致严重后果
(2)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资料,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3)与其他教师、社会人员发生严重冲突斗殴行为,过错在教师
(4)上班期间酗酒且醉意上岗
(5)在正常上班期间,运用学校电脑玩游戏,浏览涉黑,涉暴,涉黄网站
(6)面对学生发生的争斗事件和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不管不顾、也不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应,从而导致事态扩大,导致严重后果
(7)在职工大会上或学校其他集体活动,不尊重他人故意喧哗起哄,影响会场或活动秩序,被制止后仍不听劝阻
(8)与学生家长有矛盾,借故对学生施以报复;学生或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反应状况,学校经调查状况属实
(9)不孝敬父母长辈;与邻里关系发生严重事端,且负有责任,经调查属实的
凡波及以上每项内容的,每次扣一分,直至 5 分扣完
项目 2:平常考勤(10 分)(1)、每周一至周五是正常考勤时间(特殊状况另行告知)
正常考勤为上、下午各一次,上午早操铃、下午第一节上课铃声响后未到的教职工即为迟到
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迟届时间超过 1 小时即为旷工(如无正常请假手续,在正常上班时间段内私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