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人员考核措施1. 目的:1.1 通过绩效管理,将员工个人的工作体现与企业目的紧密的结合起来,保证企业目的迅速而平稳的实现。1.2 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增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1.3 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工作能力等进行客观的评价,为员工薪资调整、职位变动、培训与发展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根据。1.4 提高招商人员的工作效率。2. 合用范围:各项目招商人员3. 原则3.1 公开的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3.2 客观性原则:考核双方应持客观、公正态度充足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提出改善计划。3.3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体现强加于本次考核成果中。3.5 招商人员考核成果与薪资紧密连接。4. 管理细则4.1 考核要点 :①客户拓展率;② 个人招商指标完毕状况;4. 2 考核细则 客户拓展率:招商人员每人每月需拓展新的商家资源,建立商家资源档案,考核原则见《招商人员月度考核表》。附表:《客户联络资料总表》 个人指标完毕状况:根据项目招商目的,分解至个人的业务指标,个人以此分派指标作为考核根据,考核原则见《招商人员月度考核表》。4.2.3 招商指标确认:项目根据招商实际状况,每月初确定个人指标完毕状况作为考核根据,考核原则见《招商人员月度考核表》,同步制定下月考核指标。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立案。4.3 考核成果招商人员每月根据《招商人员月度考核表》中得分作为考核成果的评估根据。得分评估对照表如下:考核得分对应原则备注5 分优秀4 分良好3 分一般2 分不合格解约1 分很差解约注:持续 2 个月或一年合计有 6 个月考核分数在 2 分如下,属于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企业将对该员工实行解约。奖励原则:根据招商签约任务的完毕状况企业予以对应的奖励,奖励最高按签约商户的计租首月租金的 30%,在商户交定的次月领取。4.4 奖励根据的设定 当月招商人员的考核得分在 3 分及以上的,可提取奖励 100%;考核得分在 3 分如下的,可提取奖励 80%;5.附则5.1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修订,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5.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6.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