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支护的专项安全措施在建筑施工中,深基础施工的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建设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坍塌事故成了继“四大损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损害)之后的第五大损害。在坍塌事故中,基坑基槽开挖、人工扩孔桩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 65%,所以坍塌事故也已列入建设部专项治理内容.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宽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滑坡: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基坑支护设计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安全检查评分表(表附后)。(一)施工方案1、基坑开挖之前,要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 5-——6 米,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如:(1)工程场地狭笮,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2)基坑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认真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纳悬臂板桩:(3)合理采纳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4)当采纳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积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鼓掌时,可以及时实行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作专门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有的地区规定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6 米时,必须经建委专家组审批。经实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