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增进服务协议合同编号:()信增 号甲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 鉴于:1.甲方拟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甲方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期限七年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同意为甲方发行的本期债券本金及对应的利息等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就甲方在本期债券项下按期还本付息向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信用增进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信用增进额度1
1 信用增进额度是指乙方同意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债券本息按时偿付信用增进服务的最高数额
2 根据甲方的申请和项目实际情况,乙方授予甲方 10 亿元人民币本金及其相应债券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的费用等的信用增进服务额度
3 在信用增进额度内,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对债权人所负债务将由乙方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乙方的保证责任以乙方出具的《担保函》为准,乙方因对甲方拟发行的本期债券提供信用增进服务而享有本协议规定的针对甲方的权利,前提是甲方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确立
第二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甲方做出本条所述的以下陈述和保证:2
1 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有效成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订立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能力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2
2 甲方签署、履行、交付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均已获得充分的授权,且甲方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2
3 甲方签署本协议、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和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均没有与其作为一方签署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相抵触,或与其章程或其组织文件相抵触,或与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或政府机关命令相抵触;2
4 甲方已为下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