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东湖和庭创新城一期工程项目部工程质量、安全奖罚制度“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质量是一个企业的生命线,质量、安全责任重如泰山
要保证工程质量,除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明确责任外,很重要的还须不断提高质量意识、狠抓管理
在此要求各级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要仔细学习公司通过认证的 ISO9002 质量保证体系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熟知设计图纸和法律规范要求,对常见的质量通病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加强事中控制,减少质量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出来的质量缺陷情况及时落实整改
下面为项目部制订的质量处罚细则,请管理人员和各班组仔细对比执行,有合理的建议请反馈
附:安全管理条例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架子班处罚条例 3 说明: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班组长签名: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东湖和庭创新城一期工程项目部2024—4安全管理条例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家庭幸福,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工程施工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条例: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 50 元;现场随意坐安全帽每次 50 元
外架上严禁堆放材料否则罚款 100 元
高空作业如有抛扔材料、工具者罚款 100-500 元,若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该班组承担
电线、电缆乱拉乱接罚作业班组 50 元
振动棒无橡胶绝缘手套罚 50 元
作业面严禁使用花线、护套线等,否则没收并罚款 50 元
在施工中,电器、电缆因操作不当损坏的罚 200 元(并按同价值赔偿)
损坏防护用品者(安全门、安全网等)除赔偿外罚款 50—500 元
乱拆防护用品者(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门、外架连墙拉结杆、隔离防护用脚手板等)罚款 200 元并恢复原样
电焊工未穿绝缘胶鞋、不戴绝缘手套罚款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