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大修管理办法1 总则1.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大型化工装置系统停车检修。本办法适用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1.2 定义生产装置大修工作是指一套或多套连续运行的装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有计划周期性的全系统停车检修,处理装置存在的问题,改善装置工艺性能的过程。1.3 大修目标确定大修的目标主要依据公司全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装置触媒更换周期及设备性能而定。确定的内容包括具体的停车时间、检修时间、停车费用、重点维修处理项目、检修后的机械保证期等.1.4 大修管理模式1.4.1 大修分前期准备阶段和后期实施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有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立项、编制检修及备件计划、技术论证、编制方案、配备人员机具、大修物质准备等;在停车检修前的第四周,机械动力部将准备工作正式移交给大修指挥部管理,由大修指挥部完成从系统停车、检修,到最终项目完成系统开车正常。1.4.2 大修工作是一个全系统、多元组合的任务,需要各专业、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因而大修指挥部有权利调动全公司的技术和物质力量,是公司委派完成大修工作的临时机构。1.4.3 大修管理是集中公司资源,全员参加,公司集权统一管理的模式。1.5 大修控制点管理1.5.1 时间及进度控制1.5.1.1 大修前期准备工作一般在系统停车前的半年,所有准备工作必须在停车前的一个月内完成。1.5.1.2 系统停车大修通常控制在 30—45 天的范围内,包括开停车时间。1.5.2 在装置停车的前一个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装置所在部门,编制大修开停车总体计划.1.5.3 费用控制1.5.3.1 大修费包括:开停车费、物质材料费、人工机具费(外委施工费)、后勤保障费、其它(不可预见费)。1.5.3.2 大修费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装置所在部门申请,公司核准后专款专用.待大修项目确定后,可进行调整.费用控制实行项目弹性,总量钢性的原则,决算必须控制在预算总额的±10%。1.5.4 计划控制1.5.4.1 项目计划1.5.4.1.1 大修项目计划在停车前第三十五周,由装置所在部门提出讨论稿交机械动力部。计划内容按标准表格要求填写,以设备位号为大项,具体检修内容为子项。机械动力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评估后,确定重点项目、控制点项目以及大修的总体安排,停车前第二十周出版正式的大修计划,在停车前一个月,装置所在部门可根据运行情况,向机械动力部提出补充项目。机械动力部审核后出版补充计划.1.5.4.1.2 重点项目包括影响装置长周期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