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1.1 建立天平室管理法律规范。2.0 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天平室的管理。3.0 职责3.1 质量控制(QC)部对本操作规程实施并负责.4.0 定义 无5.0 规程 5.1 天平室应有天平的专用天平台,并设专人管理,每天仔细填写天平室的温湿度记录。 5.2 天平室内应保持宁静,遇到问题轻声交谈,禁止大声喧哗。5.3 在天平室内起坐、行走要轻,操作天平常应防止剧烈振动。5.4 出入天平室要关门,防止空气对流造成天平读数不准确。5.5 天平室应有遮光窗帘,避开阳光直射。 5.6 天平室台面、地面要保持清洁,每天打扫卫生,更换防潮剂。5.7 天平室内物品仪器要排放整齐、合理,禁止存放与本室无关的物品,操作时用的镊子、手套、称量纸等实施定置管理.5.8 天平室应防尘、防静电,台面要防震并铺有橡胶垫.5.9 天平室温度保持恒定(18—26℃),环境温度超出温度范围时启动空调进行调节。5.10 天平室应有除湿设施,保持室内的湿度在 65%以下;环境温度超出范围时启动除湿机进行除湿到规定状态。5.11 操作人员称量后应立即填写天平的使用记录,并将称量的样品和其他非本室的物品一起清理洁净。6.0 附录无7.0 相关的记录7.1 《温湿度记录》(R-SMP—QC-0002-01)8.0 培训范围8.1 质量控制部 QC 人员.9.0 参考及相关的文件无10.0 修订历史修订号修订内容描述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