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法律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 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 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 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 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1)请购
2.4 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4)依规定奖惩
2.5 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 供应商辅导 (1)对 C 等以下之供应商实行必要的辅导
(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 供应商奖惩 2.7.1 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 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 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 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