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用工合同书甲方:马安镇惠家河小学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校后勤人员岗位职责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本着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老师后勤)岗位工作,合同期限 2024 年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 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主要负责甲方(老师饭菜操作,操作间卫生,茶水供应,餐具消毒)等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和临时工作安排调配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200)元,乙方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9月 1 日前和 7 月 1 日后工作的按日 50 元付给加班费
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有事有病请假时,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资扣除
法定假日按法律规定执行
3、乙方不享受甲方在编教职工等同的福利待遇,发放福利时由甲方视学校经济情况酌情处理
4、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安排、调度、监督、管理和评价
5、为乙方提供上班期间的工作服及相关的劳保用品,定期免费为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仔细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非工作日,甲方需要加班,乙方必须服从,学校根据规定给予补贴
3、工作期间要讲究卫生,穿戴干净,热爱学生,热心为师生服务,自觉做好厨具餐具和食堂环境的清洁工作,严格执行餐具的消毒工作
4、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5、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学校的各项规定,上班期间需在校
6、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个人原因致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因工受伤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提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以解除合同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
2、甲方撤并或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