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有效证件)号码:签约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有效通信地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有效证件)号码:签约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有效通信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博伦职业技术学校礼堂装修,空调消防等工程(以下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建筑面积:1.3 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达成实行包工包料方式(以工程图纸,清单范围为准):1.4 工期 60 个工作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政府要求停工日期顺延除外),如设计变更,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装修工程造价 35 %)到乙方账后第二日,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 60 个工作日
1.5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第二条工程变更2.1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工程变更签证单》,增加项目开具的《工程变更签证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约定支付增加项目的款项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2.2 工程变更的同时,对工程费用及工期予以调整
增加项目的价款,由甲方签收乙方出具的《工程变更签证单》签字确认,同时支付增加项目总款的 70%后乙方开始进行施工(或下订单由加工厂加工),增加项目涉及的材料(或加工件)到施工场地后支付增加项目总款的 20%,施工完毕或安装完毕后支付增加项目总款的 10%
2.3《工程变更签证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三条工程款和主材款支付方式3.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
签订合同二天内支付总价
35%63 万2
拆墙,砌墙完工,水电基础预埋改造完工
15%27 万3
礼堂天花冲孔铝单板安装完工,所有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