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1】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和学校的声誉、形象
为了进一步落实‘成型、成人、成才'”的育人目标,加强住宿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学生寝室“六净"、“三齐"、“三关”、“一安全”,特制订本细则: 一、宿舍管理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其程序是 本人申请——政教处初聘-—学校聘用,每学年一聘
二、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 1、针对我校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学校设宿管干事一名,负责男、女生宿舍的检查、评比、统计、协调及牵头处理宿舍发生的各类事件,带头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男生宿舍管理员 6 名,分为 A、B 两组,每组 3 人,各组设组长一名,两组轮流值班,每班每人定楼层管理,所定楼层的管理员全面负责该楼层的内务卫生、人数清点、寝室纪律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3、女生宿舍分为 A 幢、B 幢、C 幢,所有女生宿舍管理员分为 A、B、C 三组,每组两班,负责所管楼幢
4、宿舍各楼层管理员将检查评比结果每周公布,每月会议通报
各值班组对值班期间的“卫生”、“纪律” 、“安全”三个方面仔细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和政教处随时抽查
5、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在宿舍的活动有监管及教育责任,学生寝室卫生由班主任派室长安排落实,管理员负责督促打扫及评比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量化考核细则 1、宿舍管理员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上班要穿戴整齐、精神饱满、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
违者一次扣 1—2 分
2、冬季每天 7:30—8:00(夏季每天 7:00-7:30)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前一班的人员不能离岗,8:00 至 9:30(夏季每天 7:30—8:00)必须对各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登记公布并上报政教处
对无故迟到或脱岗的扣 1—2 分
3、每天晚上按时清点就寝人数并登记,对迟到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