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种检查员考核措施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草种检查员管理,规范草种检查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草种管理措施》,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草种检查员,包括扦样员、室内检查员和田间检查员
扦样员负责样品扦取,室内检查员负责净度、发芽率、水分和其他植物种子数等项目检测,田间检查员负责品种真实性的鉴别等
第三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检查机构的草种检查员由农业部负责考核;其他检查机构的草种检查员由该机构登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第二章 申请、考核及发证第四条 申请草种检查员考核的人员,应当具有如下条件:(一)具有草原、农学等有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从事草种检查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 申请草种检查员考核,应当按照第三条规定分别向农业部或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如下简称考核机关)提交如下材料:(一)草种检查员考核申请表;(二)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三)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草种检查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第六条 考核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发给受理告知书,并告知申请者在规定期间参与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者并阐明理由
第七条 考核机关每年组织一次草种检查员考核
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 6 月 30 日
草种检查员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
草种检查员考核大纲和题库由农业部统一编制
第八条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重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草种基础知识、质量管理与控制、种子批的划分扦样措施、分取措施、样品管理、草种检查理论、草种检查规程、草种质量原则、田间检查措施、品种特征特性、田间原则等
专业知识考核采用闭卷书面考试,试题由考核机关从题库中抽取
第九条 专业知识考核合格后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考核内容根据检查员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