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艺术素养综合评价表 小学生艺术素养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进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操行表现评价:对比《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学业进展评价: 对比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进展的状况
个性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进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竞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四、评价实施细则音乐一、评价内容本学期音乐课本中要求会唱的所有歌曲或会演奏的器乐
二、评价方法1
将本学期应会唱的歌曲或会演奏的器乐曲目做成签条,由学生抽取一首演唱或演奏
学校组织老师对所有学生进行评价
三、等级评定1
演唱优秀: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演唱歌曲,演唱过程流利,错误不多于两处
良好: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基本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演唱歌曲,演唱过程流利,错误不多于 3 处
合格:节奏、音调基本准确,演唱过程还比较流利,错误不多于 4 处
待合格:节奏、音调不够准确,演唱不够连贯,错误多于 4 处
演奏优秀:演奏时能较准确地把握作品的风格特点、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基本达到演奏曲目中的基本技能、技巧要求;演奏姿势和方法正确,演奏完整、清楚、流畅
良好:演奏时对作品的风格特点把握、音乐有一定表现力;对演奏曲目中的基本技能、技巧要求有达成度;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的完整、清楚、流畅等方面尚可
合格:演奏时对作品的风格特点把握、音乐有一定表现力;对演奏曲目中的基本技能、技巧要求有达成度;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的完整、清楚、流畅等方面一般
待合格:演奏时对作品的风格特点把握不够、音乐表现力差;对演奏曲目中的基本技能、技巧要求达成度较差;演奏姿势和方法不正确,演奏多处不够完整、清楚、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