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配合矿长仔细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督促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落实率达到 100%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贯彻实施
四.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工作
五.负责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六.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七.负责重伤或二级以上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
八.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
九.负责全矿的安全培训、考核及三程两制的贯彻监察工作
十、负责监察督促矿长及分管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政策和规定,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及时检查本矿执行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十一、负责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落实
十二、定期组织分析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督促矿长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
十三、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监督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检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并组织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生产现场和作业场所,必须及时下令停产整改
情况紧急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十四、参加采区设计、采掘方案、重点工程施工设计审查和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讨论,参加新盘区、新工作面投产前井巷安装工程及安全生产系统竣工验收,并进行有效监督
十五、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督采掘机运通工程质量,监督质量标准化资金和安全技措资金提取和使用,监督安全技措工程项目按期兑现,监督检查职工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十六、负责抓好安全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提出安全管理新对策
负责检查监督制止违章违制行为、“危险人"上岗和安全生产上的违规决策
十七、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开展安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