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详细合同(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离婚财产分配原则1.1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1.1.1工资、奖金1.1.2生产经营收益1.1.3知识产权收益1.1.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1.2个人财产1.2.1婚前财产1.2.2专用生活用品1.2.3赔偿或补偿所得财产1.3共同财产的界定1.3.1共同财产的认定1.3.2共同财产的分割1.3.3共同财产的保管2.离婚财产分配方法2.1财产价值评估2.1.1财产评估机构的选定2.1.2财产评估的时间和费用2.1.3财产评估结果的异议及处理2.2财产分配比例2.2.1财产分配比例的确定2.2.2特殊情况下财产分配比例的调整2.3财产分配时间的约定2.3.1一次性分配2.3.2分期分配2.3.3分配时间及方式的变更3.离婚财产分配的履行3.1财产分配的履行期限3.2财产分配的履行方式3.3财产分配的履行凭证3.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3.4.1违约责任3.4.2争议解决方式3.4.3争议解决机构的选定4.附则4.1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4.2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4.3合同的签订地点和时间4.4合同的附件4.5合同的修订历史记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离婚财产分配原则1.1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1.1.1工资、奖金本合同双方同意,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共同财产。双方应在离婚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比例进行分配。1.1.2生产经营收益本合同双方同意,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共同财产。双方应在离婚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比例进行分配。1.1.3知识产权收益本合同双方同意,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共同财产。双方应在离婚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比例进行分配。1.1.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本合同双方同意,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属共同财产。双方应在离婚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比例进行分配。1.2个人财产1.2.1婚前财产本合同双方同意,双方在结婚登记前的个人财产,属各自所有。离婚时,双方应保持婚前财产的原状,各自归各自所有。1.2.2专用生活用品本合同双方同意,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专用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双方应保持专用生活用品的原状,各自归各自所有。1.2.3赔偿或补偿所得财产本合同双方同意,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双方因受到人身伤害或因其他原因所取得的赔偿或补偿所得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各自归各自所有。1.3共同财产的界定1.3.1共同财产的认定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1.3.2共同财产的分割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贡献等因素。1.3.3共同财产的保管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的保管事项,双方应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指定保管人。2.离婚财产分配方法2.1财产价值评估2.1.1财产评估机构的选定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财产的评估应由双方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双方应在离婚前共同选定评估机构,并签订评估委托协议。2.1.2财产评估的时间和费用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财产的评估时间应在离婚诉讼期间进行。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2.1.3财产评估结果的异议及处理本合同双方同意,对财产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异议。评估机构应在收到异议后30日内作出答复。如双方对评估结果仍有异议,可申请法院重新评估。2.2财产分配比例2.2.1财产分配比例的确定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应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贡献等因素,在离婚时协商确定。2.2.2特殊情况下财产分配比例的调整本合同双方同意,如离婚时一方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抚养需要、一方无工作能力等,可适当调整财产分配比例,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2.3财产分配时间的约定2.3.1一次性分配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财产可采取一次性分配的方式。一次性分配应在离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2.3.2分期分配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财产可采取分期分配的方式。分期分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分期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3.3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