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服务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天津 世纪天源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 司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项目) 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并支付技术咨询酬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1.咨询内容及方式:为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咨询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满足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1。至少在现场评审前一个月向乙方如实提供评审申请及相关资料。 2.在乙方进行现场评审前应提供至少三个月安全标准化运行的有效证据,并按时接受评审。3.为乙方提供评审所需的工作条件、文件资料等。4。按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费用。5.安排有关管理、技术等人员参加现场评审工作. 乙方:1。按时组织实施对甲方安全标准化的评审工作。2。按有关规定配备评审组成员。3。乙方应公正、客观、科学地实施评审。4。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技术及管理状况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甲方已公开的资料、法律或国家主管部门要求的有关信息除外。 5。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整改报告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酬劳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RMB ¥ .00 ) ;2.技术咨询酬劳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文件后 3 日内,甲方再支付 50%的款项 。(3)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收据。要求合同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收款银行账号所属单位三者必须一致.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申请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即终止。2。本合同一式陆 份,甲方叁 份乙方叁 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