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务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二、各项目部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 0
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 0
0%作为专项资金
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各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等;4、内外脚手架;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按地方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的条例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常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它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四)依法为工程项目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及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
四、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