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总则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加油站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加油站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3、加油站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4、本制度适用于与加油站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第二条 奖励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仔细遵守加油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2、对员工的奖励为:通报表扬、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 20 元—500 元。第三条 处罚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1)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加油站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 50 元—100 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 100 元—300 元。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处分,直至开除.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