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简介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人群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班组负责人对生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程序4
1 惩处 4
1 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 100 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 50 元;扣罚责任班组长 30 元; 4
2 同一班组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 200 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 100 元;扣罚责任班组长 50 元; 4
3 发生一次两人以上轻伤事故的,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 300 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 200 元;扣罚责任班组长 100 元; 4
4 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轻伤事故的,扣罚责任班组长300 元;4
5 发生生产性重伤一人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 1000 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 500 元
扣罚责任班组长 300 元;扣罚事故班组安全员 300 元;扣罚分管领导 1000 元
1 奖励的范围 4
1 在安全技术方面积极实行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制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 仔细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
3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开事故发生者
4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