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法律规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猎取、评审与更新的管理,确保使用者能及时获得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猎取、评审、传达及更新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3 主要职责3.1 安全环保部是项目部识别、猎取、评审、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定期发布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与电子文本库,评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3。2 安全环保部识别、猎取、更新和传达本项目适用的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法律规范性文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等。4 管理要求4。1 识别、猎取4.1。1 识别范围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国务院各部委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3)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它要求。4)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程与法律规范等.4.1。2 猎取渠道1)国家立法机构、安监部门及其它有关行政机关等的文件、网站、报纸、杂志等。2)行业协会的文件、网站、报纸、杂志等.3)出版社及发行机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4)其它能确认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有效性的渠道.4.1。3 识别、猎取周期1)安全环保部应及时识别、猎取适用项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2)安全环保部应及时识别、猎取适用本项目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法律规范性文件等。4。2 评审、更新4。2。1 安全环保部及时对已猎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评审、确认,并根据评审结果及时更新。4。2。2 安全环保部每年九月份发布一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与电子文本库,平常动态更新可以补充通知形式内部发布。4。2。3 根据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各部门及时更新,并配备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法律规范文本或电子版.项目部重点识别、猎取施工所在地法律、法规及业主要求。4。2.4 项目部应及时将收集到的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及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到安全管理部,以便主管部门及时动态发布、更新清单。4。3 传达、培训4。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配发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或电子文本,避开使用失效、过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4。3.2 安全环保部应对安全生产法律及其他要求进行宣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