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漳卫南局德州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五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编制:黄英明审核:刘桂英批准:刘中原2024
2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卫运河治理工程第十六标段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的控制、管理,确保卫运河治理工程第十六标段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的控制管理
第三条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和督促检查工作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批准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总目标(一)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二)不发生责任交通事故;(三)不发生火灾事故;(四)不发生责任机械、设备事故;(五)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六)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率 100%;(七)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 100%;(八)特别工种持证上岗率 100%;(九)定期复培率 100%;(十)不发生对企业形象和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十一)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施工场地;第六条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施(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
项目部成立安全科,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逐级分解
根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科室、施工队及岗位,并与各责任机构及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项目部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
随着工程建设的推动,管理重点和特点也将发生变化,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其具有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意识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新员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100%培训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