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主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安全协议
总则(1)双方均应仔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查找事故隐患并实行相应措施,共同做好 EHS 管理工作,避开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双方应从组织上加强对作业过程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共同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仔细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标准
(3)甲乙双方各级人员,必须熟悉、执行公司 EHS 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各自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制度;特种工种必须持合格证上岗
上述规定就新为准
(4)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存在异议时,有国家标准的,以国家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的,以物业管理行业最新规程、规定、制度为准;没有物业管理行业标准的,以公司最新规程、规定、制度为准
(5)甲方指派安全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
乙方指派安全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
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通知、传真、电话等方式联系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于 24 小时内予以响应
(6)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专业业务外包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的约束
甲方安全工作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① 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② 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审批单等;③ 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④ 有权审查乙方保证安全施工的工器具、防护设施、用具等能否满足安全的要求
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⑤ 有权审查乙方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健康证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