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奖优罚劣,特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望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公司各部门及岗位人员; 二、考核内容: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职责、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及现场各工种的安全职责。; 三、考核组织:公司成立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徐国良组长,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安全科、机电科、生产科、财务科为成员,具体落实考核工作; 四、考核时间:季度考核与日常不定期考核为依据,年终汇总兑现与日常兑现相结合; 五、奖惩内容: 第 1 条 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1、对于日常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2、由于仔细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有效措施、积极参加抢险救灾,避开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开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凡考核优胜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 第 2 条 惩处: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科室、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的科室或个人 50—200 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 元/人、次;(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 30 元/人、次; (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 50 元/人、次; (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 50—500 元/处;(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 50~lOO%;(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 100 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