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变 更 申 请 书申请单位经 办 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填 写 说 明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经办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申请编号”、“受理编号”应根据如下原则编写:A 危化安许证变更 B 字〔C〕D 号A—表示发证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字。如:北京市为“京”,河北省为“冀”;B—表示编号的种类。如属于“申请编号”则为“申”字,属于“受理编号”则为“受"字;C—表示年份.如 2024 年受理,即填写“2024”;D—表示四位顺序号.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楚、工整。三、本申请书中“申请单位”是指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是指非法人申请单位隶属的上一级法人或委托法人单位。四、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⒈ 法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⒉ 非法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填写“申请单位上级单位"和“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意见”栏;3。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等管理型企业,不需填写本申请书表格中“生产场所地址"、“从业人员人数”栏.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或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日期。六、本申请书表格中“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或经工商部门预先核准过的名称全称。七、本申请书表格中“经济类型”栏填写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的类型.八、本申请书“变更事项”中“变更内容”栏,填写变更前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或者隶属单位(或者企业)的名称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九、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该产品名称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品命名通则》(GB/T23955—2024)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设计生产量;“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十、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验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