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原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工段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段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根据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事故隐患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实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隐患信息档案的建立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根据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奖惩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 5—500 元的奖励,奖励采纳现金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班组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500 元.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根据本单位《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处理程序组织机构单位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本单位矿长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