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更有效地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级进行.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根据在工作或医疗活动中责任人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法律规范要求,但是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一) 医疗文书 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例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他记录。 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5、意外死亡病历当天未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6、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鉴定医院规定的各种医患协议类文书。 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失或丢失。(二) 纪律 1、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2、对于疑难危重病人,会诊意识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诊会诊邀请后,未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等。 4、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病人转送至急诊或急诊科。 5、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通过,未通过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并经医务科批准而擅自实施。 6、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7、将院内讨论的有关病人的情况等擅自不负责任地向病人或家属透露. 8、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家属误解. 9、违反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10、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三) 诊疗法律规范 1、门、急诊医师对于经三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2、危重病人到达急诊科后,未在三分钟内开始抢救。 3、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4、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5、门、急诊医师未见病人即开具住院证或病房医师不看病人即开医嘱. 6、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7、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8、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全院、院外会诊. 9、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10、对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