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鸿煤[2024]01 号 签发人:肖 平关于成立鸿丰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的通 知矿属各部门:为了仔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我矿安全目标的实现,经矿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成立鸿丰煤矿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现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肖 平(法 人) 副组长:刘纪富(矿 长) 成 员:杨复海(总工程师) 曹阜剑 (安全副矿长) 唐银华 (生产副矿长) 罗显堂 (机电副矿长) 职责: 法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2、是全矿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全矿安全生产负总责
3、负责配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
4、负责人员、设备、资金的投入保障
矿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2、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组织编制煤矿中长期进展规划
5、负责煤矿相关重大决策
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全矿全面技术工作,组织制定和审查全矿年度计划和长远进展规划及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2、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建设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排除治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查煤矿相关规程及安全建设措施
4、负责煤矿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副矿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方针
2、负责全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仔细查处“三违"人员,对事故进行查处,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组织召开全矿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全矿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法
生产副矿长职责:1、负责全矿生产管理、劳动力安排和协调
2、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执行煤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