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基本知识严禁“三超一越"
“三超”即:超速、超载、违章超车;“一越"即:越线行驶
1、超速凡超过规定的车速驾驶车辆,或没有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盲目开快车都叫做超速
超速行驶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保持中速行驶,并保持一定的行车距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保持足够的车距,就可以有效地避开事故的发生
据分析,100 公里/时,要想车辆安全停下来,前方必须有 100 米距离,时速 70 公里时前车必须有 70 米距离,才是正确的行车距离
违章超车: 在有实线、双黄实线、弯道、上陡坡、下陡坡、前面视线不清、前面情况不明时,只是跟着前车行走,待以上路面情况改变后,在安全的情况下,经前车同意让出超车道才能超越前车
违章越线行驶不按规定线路驾车,侵犯其他正在正常行驶车辆的路权的行为,为越线行驶
车辆在道路行驶中路权的表现有二个方面;一种情况是假如一辆车在自己车道正常行驶,那么这辆车对前方的无障碍物道路拥有行驶优先权
另一种情况是前方行驶的车辆有选择另一条车道的优先权,包括这辆车转弯、调头、刹车
双黄实线是不准越线行驶的
雨天安全行车: 要减速行驶,遇到沥青路、泥泞路等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需提高警惕,严格控制车速,不可急剧转向和制动
遇到特大暴雨,应选择安全位置把车停好,并开亮小灯,引起来往车辆注意
雾天安全行车: 能见度小于 100 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廊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40 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 50 以上的距离; 5
能见度小于 50 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廊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20 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机动车在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行驶中要沿路的右侧行驶,行驶中,要适当多鸣喇叭,已引起行人、车辆的注意
听到来车喇叭声,应鸣号做出反应
会车时要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