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厂作业科安全生产(HSE)责任制一、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HSE)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油田安全生产(HSE)方面的制度、标准,按规定权限办事,做到守法依规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三个必须”等原则,对采油厂井下作业系统的安全生产(HSE)工作负管理责任
3、负责制定完善井下作业系统安全生产(HSE)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工艺技术标准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井下作业系统井控管理工作,推广应用井控新技术,组织开展采油厂井控人员培训、废弃井治理等工作,对施工单位井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井下作业系统及系统内承包商的安全生产(HSE)综合监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HSE)检查,开展 HSE 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制定、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督导整改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和问题
6、定期组织召开井下作业系统井控工作会议,分析井下作业管理中存在的安全生产(HSE)及井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7、负责井下作业系统施工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的审核,完善安全生产(HSE)、井控专项措施,做好施工过程的监控,严防井喷、硫化氢中毒等事故
8、组织井下作业系统井喷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完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井喷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作业系统安全生产(HSE)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考核标准1、本系统无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井喷事故发生;无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2、科室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率 100%;领导干部安全承包及 HSE 观察到位率 100%;作业系统 HSE 管理措施到位率 100%
3、无作业队伍超资质或超范围施工现象发生
4、每月参加一次基层联系点 HSE 活动;领导干部“两特”带班制度执行率 100%
5、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