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煤安字【2024】第 46 号关于印发《雄山振义煤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制》的通 知各单位:现将《雄山振义煤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附件:《雄山振义煤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制》山西长治县雄山振义煤业有限公司二 O 一七年六月十四日附件:《雄山振义煤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制》雄山振义煤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制为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预防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24〕11 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晋煤执发〔2024〕293号)、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雄山振义煤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制》
一、领导机构成立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分管矿领导成员:各单位负责人日常管理部门为安全科
二、工作职责:矿长:1、负责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2、负责组织开展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本省范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针对性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3、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方案、人员、技术、资金保障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风险管控工作会议,检查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5、带班期间,跟踪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总工程师:1、协助矿长开展矿井年度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估,组织编制专业年度评估报告,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将辨识结果应用于指定下年度工作
2、负责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