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服务协议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乙方: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妥善保管用户名与密码,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任何操作视为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2.甲方应合法使用宜人贷的服务,禁止实施从事任何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行为;3.甲方有权选择借款人,并拥有最终决定是否出借资金给特定借款人的权利;4.甲方有权通过宜人贷查看甲方名下账户相关信息及借款人还款情况;5.甲方不得擅自将该债权转让与任何第三方,只有在发生继承或者国家机关生效文件决定转让的情形下,才可进行转让。6.甲方在资金出借、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乙方不负责相关事宜处理.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甲方进行服务;2.乙方须对甲方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3.乙方承诺向甲方推举的借款人进行过相关信用资质审核,但不保证借款人资料的真实性;4.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出借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信用审核、交易促成;5.乙方受甲方委托替代甲方进行相关回款管理等服务.第三条 服务费服务费为甲方所获利息的 10%,以甲方每个月收回的利息为基数计算,由借款人在每个月归还本息时代甲方支付至乙方。第四条 责任承担1.由于甲方的任何行为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对甲方因自愿达成的交易而遭受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不限于交易方违约、网络、计算机故障、病毒等造成的损失,宜人贷明示承担责任的除外;第五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但该损失不超过遵守合同一方在合同成立时所能预见到的收益,也不得超过违约方在合同成立时所能预见到的损失.第六条 协议附件范畴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内容,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附件包括以下内容:1.甲方注册时确认的《注册协议》;2.乙方公布的以任何形式显示的所有规则,宜人贷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各类规则,修改内容一经在宜人贷公告即刻自动生效,本协议正文与宜人贷公示规则存在冲突,以宜人贷公示规则为准,但宜人贷公示规则明确表示以协议文本为准的则以协议为准;第七条 本金保障计划1.乙方为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