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法律规范 为了加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流程管理,保证工艺质量,振幸装饰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国家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国国家标准(GB 50242—202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了以下现场施工法律规范。一、施工安全文明法律规范 1、对进户门和窗户采纳印有公司统一标识的保护膜进行保护; 2、对高档住宅的进户区域的石材、楼梯台阶、门柱进行有效保护,规避不必要的损坏。 3、施工作业场地每层面配置两个干粉型灭火器; 4、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张贴各种标识、标牌警示危险,确保施工安全; 5、材料分类整齐堆放,法律规范、安全使用电动工具,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施工配电箱; 6、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确保安全的五条定律:施工现场一条电路,临时用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电器装置的四个装设原则,五芯电缆; 7、橱柜家具制作过程一定不能随意放东西,避开沾污橱柜内壁的饰面板。二、施工前期准备法律规范 1、在深化理解设计图纸后,进场用红外仪或水平管确定水平基准线,凡是所有图纸体现装饰的区域都要求有这个水平基准线,在装饰行业中也有称为“质量控制线"; 2、作业区域弹出离地 1 米左右的水平线,测量原物业地面及顶面水平误差并记录,配合设计现场家具放样; 3、对原物业下水管道通水试验并记录,检查原物业顶面是否渗漏并记录,对原物业的下水管路口做保护,地面存水(闭水)试验,检查原物业的地面、墙面有无空鼓。三、水电作业法律规范 1、电施工基本要求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1.2 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1.3 临时照明灯必须安装插头或胶盖开关控制,不得浮装和乱拉乱接。 1.4 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 L) 颜色应统一 ( 红、黄 、 绿) , 零线( N) 宜用(浅)蓝色,保护线 (PE )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 1.5 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1.6 电源线(低压电)及插座与电视线(弱电)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500mm。 1。7室内三孔插座的接地孔和其它移动电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 PE 线相连,严禁用 N 线作安全保护线. 1.8 对房屋原有的对讲门铃、防盗设备、远程抄表系统,应实行严格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