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老师工作考核细则ىمەشلو ۋلااعاب نىرلاىشۋتىقو سىمرۇت一、考核目标要求为了进一步增强我校宿管老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为使宿管处各项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依据宿管处生活老师工作岗位责任制和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标准,参照学校德育处相关考核内容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二、考核具体内容1、严格执行工作日工作时间,对于迟到、早退、窜岗、私自替岗者每发现一次扣 3 分,对于脱岗、旷到、酒后上岗,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
2、病事假必须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条,调好代班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安脱岗处理,每发现一次扣 3 分
3、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锁楼门、清楼,对于不按时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2 分
4、生活老师交接班双方老师都必须仔细对待,出现问题一次双方各扣 2 分
5、生活老师在学生进入宿舍后不能看手机、会客和做私事,更不能在床上睡觉,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6、生活老师每月要同班主任沟通一次,要有记录,缺少一次扣 1 分
7、准时参加每周一学校的升旗仪式及宿管处每周例会和学校、部门通知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对于迟到者,每人每次扣 3 分;对于旷到者,每次扣 10 分
8、对自己所管楼的各宿舍情况一定要熟悉,如各宿舍学生姓名、班级和班主任姓名
楼道及各宿舍公物现状,以上情况每出现一次问题扣 1 分
9、生活老师仔细检查内务并及时登记公布,如有差错和工作不仔细者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10、生活老师每天工作日志要仔细填写大小事均记录清楚,以备检查,不仔细填写和不写者扣 2 分
11、报表及材料,本着准确、典型、及时、有力的原则,出现问题一次扣责任人 2 分
12、对本楼内发生的一切违纪行为要有记载,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如有不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者,扣当事人 3 分
13、要求书写和上交的各种资料和学习笔记,不按时上交者扣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