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加、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仔细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全体老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法律规范的学习,严格根据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办事
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三、各班主任、年级组长是各班和年级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政教处必须切实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老师、实验员、后勤人员等的管理
如因由于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四、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五、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常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须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如因未及时汇报危情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政教处必须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
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
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必须有老师组织和参加,如因老师未参加而出现的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老师负责
值班领导必须仔细负责地开展值班工作,仔细做好课间、午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及时制止
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班领导
七、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对由于食堂卫生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