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部小时工管理制度一、 为了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用工结构多元化,满足部门人员需求量,提高公司仓储部的投入产出比例,控制人力资源的浪费,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及劳动力市场资源情况,公司将采纳灵活的用工模式——非全日制用工。为保障公司和非全日制小时工(简称小时工)的合法权益,规定小时工的用工制度,特制定以下方案.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仓储部门;三、 职责分工:1、企业管理部:(1)负责制度的实施与监督;(2)小时工的招聘开发、培训组织与薪酬计算;2、仓储部:(1)负责小时工的仓储知识、作业技巧的培训;(2)小时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四、 招用范围:(1)劳动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18—50 周岁;(2)身体健康(需提供本人健康证或体检合格表)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能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愿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3)禁止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即应聘者应聘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身份证件;(4)可支配的剩余时间比较宽裕,每月可提供服务时间至少在 40 小时以上、且服务期限可在一个月以上的优先考虑;五、 小时工招聘申请流程:(1)仓储部门填写《人员需求表》→仓储部负责人进行复核→ 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六、 劳动关系:(1)若小时工为兼职的在校学生,因其未取得毕业证书仍受学校管理,故在其入职当天与其签订《实习协议》;(2)若小时工属于已毕业的社会人士,企管部在其入职当天与其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3)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实习期协议》是以产生实际用工关系时生效;(4)小时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不约定试用期,每周服务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5)小时工在约定的用工期限结束后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服务期限未结束,小时工无故不出勤而影响公司仓库正常运营的,公司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小时工因特别情况需提前终止用工关系的,应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请;(6)公司可根据仓库的运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若小时工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公司有权随时终止用工,且公司不向该小时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七、 薪酬绩效:(1)小时工以小时计薪为主,工作量考核为辅,薪资结算,按天数,每月结算一次.公司除提供薪资以外,不提供其他福利;(2)小时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工作表现优秀,得到部门主管肯定的可以申请调整计时工资标准;八、 培训与进展:1、培训与计划(1)基础培训:仓储部需对本部门的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