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中学小课题讨论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小课题讨论过程的科学、法律规范和有效实施,增强小课题讨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小课题讨论工作的有序推动,促进老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经校课题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小课题是指老师以自身教育教学中迫切解决的问题或者自我经验提升作为切入点,吸收各种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经验、技术和理论,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讨论,探寻问题解决和经验提升的课题讨论形式
小课题讨论旨在引导老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掌握基本法律规范的教育讨论方法,完善老师的知能结构,提升老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进展能力
小课题是我校校本研修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周期短、切口小、自主灵活的特点
二、组织实施(一)选题申请1
我校每年进行一次“小课题”征集、评选活动,请老师根据学科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作为讨论对象,将解决问题作为讨论目标,自拟课题名称
我校各科老师、后勤管理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课题
小课题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第五小学小课题讨论立项申请·评审表》,经校课题领导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进入讨论实施阶段
小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成员不超过 2 人
小课题讨论者每年只能申请校级课题一项
(二)评审立项1
立项申请的审定由校教科室负责,组织课题领导小组 5——7人主要审核讨论内容是否属于基础教育领域,讨论人员数量是否合乎规定,申请材料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
课题立项以立项批准书上的名称为准,实施讨论
(三)过程管理1
讨论周期:小课题讨论每年 3 中旬前为申报立项阶段,3 月下旬至同年 11 月底为讨论阶段,12 月上旬前完成总结提升,12 月中旬起至 2 中旬为结题评审阶段
小课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不能延期
按时不结题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专业指导:采纳专家引领,组内带动,分类协作的方法进行课题讨论的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