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甲方:贵州省华为盛世建设有限公司乙方:丙方(居间人):本备忘录是甲乙双方对六盘水市机场大道(机场高速),乌蒙大道,六六高速有关合作事宜双方在沟通过程中达成的共识,以书面的形式记载的谈判内容,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一:本备忘录是居间人通过电话沟通记载的甲乙双方沟通内容,为了更好地扎实推动双方的谈判进展,防止口误扯皮,双方在见面之前需双方公司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异地签字(每页都要签字),扫描件传给居间人,居间人收到双方签字的本备忘录后方可安排双方见面签订相关合同事宜
本备忘录假如不是公司法人签字,必需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做为附件
没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由签字人承担本备忘录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本备忘录复印件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条件如下:合作条件及要求:1,乙方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全面施工管理能力
2,乙方同意按中标价下浮八个百分点承接(含税)
3,乙方同意向甲方交 4000 万做为工程保证金(备注:此 4000万甲方需在正式开工之日起三个月内返还给乙方)
乙方的保证金必需在合作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到甲乙双方双控账户
甲方拿到上述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并进场后动用双控资金 1000 万,施工主合同签订后剩余保证金即日全部解冻由甲方支配
4,由于负责人李龙奎及其股东在运作该项目过程中得到了土石方施工队及其他施工队的大力支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施工队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五个班组必需给予安排,工作量不少于 3000 万方(含挖装运输爆破)5,乙方必需有 4000 千万现金交保证金的能力,假如资金不能如期到位视为违约
6,工程正式开工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 3000 万作为工程的预付款,工程需要的原材料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赊欠或垫付四:本备忘录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放弃合作,任何一方放弃合作都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对工程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