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厂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
二、厂房屋顶租期限 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赁期年
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电费优惠作为使用甲方屋顶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电站并网发电后,乙方承诺,对甲方实施电价优惠,甲方购买乙方太阳能电站电力每千瓦时电费比电力公司当时的电价优惠 15%
具体电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厂房使用要求及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