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工程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提升工程财务管理的集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财〔2024〕108 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 2024〕173号 ) , 以 及 财 政 部 《 基 本 建 设 财 务 管 理 规 定 》 ( 财 建〔2024〕394 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24〕369 号)等制度办法,结合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公司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性建设的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以及小型基建、营销、科技、信息、教育培训等资本性投入的专项工程.第四条工程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监督,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开展工程成本核算,准确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开展分析、评价和考核工作,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第五条工程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五制三算"制度,即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概(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各单位应当根据财务集约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体系,优化工程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工程财务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程财务管理水平.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代管县供电公司参照执行.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财务资产部是工程财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主要职责有:(一)制定公司系统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各单位的工程财务管理工作。(二)组织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的汇总、审批、监督和考核工作。(三)平衡公司资金需求,运用多种筹资手段合理筹措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对限额以上工程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四)指导各单位开展工程成本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指导各单位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固定资产转资工作。(六)组织开展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及工程财务稽核,加强和改进工程财务管理,为公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