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录(一)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试行)山东省水利厅文件鲁水定字[2000]1 号关于颁发《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试行)和《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地水利局、厅直单位:根据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 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水建[1998]1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对山东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编制办法进行了修编,现予颁发,从二 000 年十月一日试行
我省以前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编制办法(鲁水定[1994])1 号、鲁水定[1994]2 号、鲁水勘[1992]20 号文)同时停止使用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山东省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
二 000 年七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费用构成第三章直接工程费一、直接费二、其它直接费三、现场经费第四章间接费一、间接费二、间接费标准第五章企业利润、税金一、企业利润二、税金第六章设备费第七章其它费用一、建设管理费二、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三、科研勘测设计咨询费四、其它第八章临时工程费、交通工具购置费、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一、临时工程费二、交通工具购置费三、预备费四、建设期还贷利息第九章环境工程费用一、《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精神,在我厅鲁水定[1994]1 号文基础上修订的
它是编制和审批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讨论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省属大中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