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卞桥小学 教 师 考 勤 制 度 一、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一周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医生处方及住院交费单(急诊出示有关医院的证明,紧急状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三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教育主管部门请假,经学校校长同意签字后,由教务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方能离校。对私自延长假期者,学校办公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依次进行告知,仍不到岗的,学校将作旷工处理,按规定解除聘任协议。如遇特殊状况,一时无法请假,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三、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当日值日领导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一天之内的,向分管校长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向校长请假;请假者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自行调好课方能离校,回校时必须向分管校长销假。四、婚、丧、产假假期时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待学校安排好带课教师后,方能离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延长假期时间。私自延长时间的按旷工处理。五、集体活动,如:课间操、例会、学习等,全体教师都要参与,因事、因病不能参与的按第九条处理。 六、教师因公出差按正常出勤处理;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 3 天将告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待同意后方可请假。没有特殊状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安排贯彻好。因公外出的课三天以内,自行调课,三天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七、凡请假时间较长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书本等有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八、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私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九、学校实行指纹机签到签退制度,教师每天上午 7:30---8:00 签到,11:20 开始签退;下午 1:50---2:20 签到,5:00 开始签退,不准时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 10 次以内(含 10 次),每次扣 2 元,合计 10 次以上,每次均按 5 元扣除。事假每天扣 10 元,病假折半。旷工一次不享有本月考勤奖。集体活动,因事请假一次扣 5 元,病假折半。十、教师每月全勤(即本月法定上班时间无请假、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者,享有 60 元全勤奖。凡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按第九条执行,扣完为止。长期病假、零星事假每学期合计超过 10 天;零星病假超过 15 天,无故旷工一...